保監執法列表如果由細睇到大,會見到一條清晰嘅欺詐升級梯:最底層係「幫客戶簽個名」,最頂層係王家強案——串謀最少九人、三年間安排危疾病人冒充保單持有人做假索償、呃委任保險公司約 HK$2,700 萬、袋走 1,350 萬,廉署起訴判監六年四個月,保監再禁入業界 30 年。由一支筆到一個犯罪網絡,中間每一級都有真實案例。
梯底:代簽同冒名(停牌級)
最底層嘅違規聽落最「小事」:林軍喺客戶唔知情下投購保單,停牌七個月;趙建峯偽冒簽名兼冒充客戶,停牌十個月;王頌堯見證偽冒簽名、自己親手偽冒、仲作虛假聲明,禁十二個月;Lam Suk Ying 喺 MPF 計劃登記表格代客簽名(客戶完全唔知),禁十六個月——保監特別講明 MPF 相關行為同保險行為「類比」,會影響 fit and proper。
梯中:誤導同偽造文件(禁入級)
上一級係有預謀嘅文件欺詐。盧禮義呃長期客戶話 10 年壽險可以「移植」做 20 年危疾單、保障相同、舊保費獲認可——保險公司確認根本冇呢啲安排——客戶舊單失效、新單更差,佢仲喺新申請表上代簽客戶名,禁 45 個月。馬鎮基偽造保險證書,禁四年半。So Yuen Wa 禁 50 個月。呢一層嘅共通點:唔係「幫手」係造假,處理由停牌跳到以年計嘅禁入。
梯頂:王家強案——保險中介變犯罪網絡
2025 年 11 月 3 日嘅處分係成條梯嘅終點。王家強(IE9049)同最少九人串謀,三年間安排危疾病人冒充保單持有人遞交虛假索償,向佢嘅委任保險公司呃咗約 HK$2,700 萬,個人袋咗約 HK$1,350 萬——仲為一名病人偽造三張病假證明。廉署檢控,判監六年四個月;保監喺刑事定罪之上再禁佢重投業界 30 年。新聞稿話處分「充分反映此案件的嚴重性」——虛假索償係刑事罪行,擾亂市場、損害保單持有人權益。
升級梯嘅處分邏輯
| 層級 | 行為 | 典型處分 | 驅動因素 |
|---|---|---|---|
| L1 文件失守 | 未經同意投保、代簽 | 停牌 7–16 個月 | 單次、無預謀 |
| L2 見證+親造 | 見證假簽名、親手偽造、假聲明 | 禁 12–16 個月 | 知情參與 |
| L3 誤導轉保 | 虛構產品特性呃客轉單 | 禁 45–50 個月 | 客戶實質損失 |
| L4 偽造憑證 | 假保險證書、假學歷 | 禁 4.5 年 | 文件真實性崩塌 |
| L5 串謀索償詐騙 | 組織化假索償 | 禁 30 年 + 刑事監禁 | 廉署檢控+保監疊加 |
自查位
- 公司有冇簽名核實抽查(抽樣打畀客戶確認)?
- 「幫客戶慳時間」嘅代簽文化,你間公司有冇零容忍白紙黑字?
- 索償文件嘅異常模式(同一代理集中危疾單、新單即索償),有冇人監察?
官方來源
| 文件 | 機構 | 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王家強禁入 30 年新聞稿 | 保監局 | 2025.11.3 |
| 保監執法消息列表(各簽名/誤導單案) | 保監局 | 持續更新 |
| 保險業條例(Cap.41) | eLegislation | 現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