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業最古老嘅騙局唔係高科技——係「保費俾我,我幫你交」。保監執法列表入面,挪用保費係重複率最高嘅違規類型之一:2026 年一批七人合共挪用 HK$714,870 被禁最高 42 個月;2024 年保誠前代理收咗客戶 RMB 234 萬只交咗 8.7 萬,被禁重投業界14 年;仲有 34 個月、6 年、3 年嘅單案。同一個手法,唔同年份,唔同代理——制度要處理嘅唔係個案,係一個結構性弱點。
保誠案:一個虛構「表兄弟」嘅故事
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,呢名保誠前代理叫四個客戶將保費匯入佢個人銀行戶口——客戶總共俾咗 RMB 2,346,237,佢轉交畀保誠嘅係 RMB 87,151。十張保單喺客戶唔知情下失效。佢之後補交 RMB 657,073 復效五張,但 RMB 1,602,013 從來冇還。
掩飾手法先係精髓:佢刻意拖延幫客戶開網上登入——因為一開戶口,客戶就會直接睇到保單真實狀態。調查期間佢堅持話係「表兄弟」助理處理保費,但提供唔到任何呢個人存在嘅證據。紀律委員會寫得直:「害群之馬足以敗壞整個行業」——按舊制罰到盡係 14 年禁入;保監明言如果係現行制度,可以判終身禁入,仲將案件經 MOU 轉介其他執法機構。
法律位值得一提:Cap.41 第 68 條規定,委任保險人須為代理人對客戶嘅行為承擔法律責任,無論係咪喺權限範圍內——即係話保誠要為呢個代理嘅行為孭鑊,所以保誠其後聯絡餘下五張失效保單嘅客戶提供協助或賠償。
2026 批量案:挪用嘅方法學
保監 2026 年一批七名中介人(周炳基、金文、盧展鵬、彭學而、蘇玟瑀、邱寳麗、周敏)合共挪用 HK$714,870 保費,禁入最高 42 個月。官方披露嘅手法顯示呢啲唔係一時貪念,係有套路嘅操作:
- 謊稱已購單——代理向客戶聲稱保費已用嚟買保單,實際袋咗;一年後先至用客戶嘅續保費補買保單掩飾
- 離職續服務——代理已經唔係客戶嘅服務代理,但繼續「幫手」處理保單兼收保費——保單失效咗客戶都唔知,仲繼續交錢畀佢
- 失效黑洞——保單失效後客戶繼續交嘅保費全部落入代理私囊
保監借呢批案提醒保單持有人:定期檢視保單組合、只透過保險公司指定渠道交保費。
挪用案嘅光譜
| 處分 | 規模/手法 | 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禁 3 年 | 前代理挪用保費 | 2024.4.8 |
| 禁 34 個月 | 陳鴻飛挪用保費 | 2024.7.12 |
| 禁 6 年 | 挪用+不當處理保費 | 2023.12.20 |
| 禁 42 個月 | 七人批量挪用 HK$714,870 | 2026 年 |
| 禁 14 年 | 保誠代理收 RMB 234 萬、虛構助理、拖延開戶 | 2024.5.20 |
禁入年期同三樣嘢掛鈎:金額、掩飾手法嘅複雜度、同埋有冇誠實認錯。虛構「表兄弟」嘅,判到舊制上限。
自查位
- 你嘅客戶有冇任何一個係直接過數俾你個人戶口?(有=即停)
- 公司有冇機制驗證「客戶話俾咗錢」同「公司收到錢」一致?
- 離職/轉代理後,舊客戶嘅保費流向有冇人跟?
官方來源
| 文件 | 機構 | 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保誠前代理挪用保費禁入 14 年新聞稿 | 保監局 | 2024.5.20 |
| 保監執法消息列表(七人批量禁案及歷來挪用案) | 保監局 | 持續更新 |
| 保險業條例 s.68(委任保險人責任) | eLegislation | 現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