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forcement Files · 2026 · 保險中介

保險中介個人責任:42.9 萬罰款背後嘅訊號

罰款細、訊號大——保監開始罰個人、開始刑事檢控,保險中介嘅「機構盾」開始失效。

Updated: 2026-10-21 Reading time: ~8 min Series: 執法實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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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保監執法出現新形態:三間中小型保險經紀行合共被罰 HK$429,000,同時三名個人被譴責,仲有保監成立以來首宗對持牌保險經紀嘅刑事檢控。金額唔大,但方向重要——保監由「罰公司」轉向「罰人+檢控」,保險中介嘅「機構盾」開始失效。

HK$429,000三間經紀行合共罰款
3 人被譴責嘅個人(負責人/前線)
第 1 宗保監對持牌經紀嘅刑事檢控
50 宗保監 2024-25 年度嘅紀律處分總數
保監執法工具階梯 保監處分手段由輕到重:譴責→罰款→牌照處分→刑事檢控。 譴責 個人+公司均可 罰款 HK$10M 或 3x 上限 牌照處分 暫停/吊銷牌照 經營權威脅 刑事檢控 2024-25 首用 虛假陳述/欺詐 交由法庭處理 重點:階梯最頂嗰格 2024-25 先第一次用——保監嘅執法工具箱全面開啟。
圖:保監執法工具階梯——刑事檢控係 2024-25 年首次啟用嘅最重武器。

一、三間經紀行做錯咗乜

三間被罰公司——ASI-Union Global Assets Management、Macroscopica International Wealth Management、Bay Union Insurance Brokers——全部係中小行,缺失集中喺同一類:

同時,保監年報披露:首宗對持牌保險經紀嘅刑事檢控已經提出——以往保監只用行政罰款同牌照處分,最嚴重嘅違規(虛假陳述、欺詐類)而家會上法庭。

二、點解金額細都值得寫

三、法例同監管分析

法律工具點樣適用對象
保險業條例(Cap.41)+ AMLO 附表2長期業務保險交易嘅 CDD/PEP/第三方付款要求——經紀都要守持牌保險經紀公司
持牌保險經紀操守準則專業操守、盡職、誠實公司+個人持牌人
刑事檢控(盜竊罪條例/失實陳述等)最嚴重違規——虛假文件、欺詐法庭處理,可判監禁

值得注意嘅係保監嘅統計結構:2024-25 年度 8 次現場檢查、85 宗已結案調查、50 宗紀律處分——檢查→調查→處分嘅轉化率好高,被檢查基本等於有嘢出。

規 Sir 觀點

呢輪執法對行業最大嘅改變係風險計算公式改咗:以前中小經紀行嘅心態係「罰都係罰公司,最慘咪結業」——而家個人名喺紀錄度、嚴重個案上法庭,成本由「商業風險」變「人身風險」。建議所有保險中介做兩件事:一係畫返清楚公司入面邊個對 AML 負責(有書面),二係前線處理第三方付款嘅時候停一停——係咪簽緊啲你應該拒絕嘅嘢。富衛案已經示範咗:幫客戶填嗰張 PPD 紙,就係「過程嘅一部分」。

四、合規啟示

五、官方來源同報道

文件/報道連結
保監 — 執法行動與紀律處分公告ia.org.hk ↗
保監年報 2024-25(執法統計:8 檢查、85 調查、50 處分、首宗刑事檢控)ia.org.hk ↗
Insurance Business — 經紀層面 AML 控制分析insurancebusinessmag.com ↗
《保險業條例》(第41章)elegislation.gov.hk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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