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 SIR 規 SIR RegSir — AI 查條文,句句有出處 EN
正大於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未審查160名期貨客戶的自設交易系統,並未妥善監察異常存款及交易,遭譴責及罰款700萬元;負責人員鍾浩被吊銷牌照七個月。事件涉及第2類及第5類受規管活動。
事實詳情:正大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於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,未對160名客戶使用的自設系統作任何盡職審查或測試,亦未妥善監察其使用情況。八個帳戶的存款金額及頻密程度與開戶申報財政狀況不相稱,但沒有紀錄證明曾向客戶查詢;該等帳戶另有176次同一客戶於同一秒、同一價格就同一期貨合約發出買賣指示而未被偵測。證監會譴責正大及罰款700萬元,並由2026年9月28日至2027年4月27日暫時吊銷負責人員鍾浩牌照。正大於2025年8月起停止接受新申請並停用原有系統。正大持第2類及第5類牌照;鍾亦獲核准擔任相關負責人員,並負責多項核心職能。
涉及條文:文件指出正大未能確保遵從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、《打擊洗錢指引》及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》,但節錄沒有列出具體條號或段落,不宜推定。指引指出,就某些證券或期貨合約進行數量相同的買賣,可能是洗錢/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疑點,亦可能營造交投活躍假像及顯示市場操縱。
監管重點:監管關注不止於客戶身份或開戶審查,也涵蓋客戶端交易軟件、API接駁及交易活動的持續監察。即使風險訊號出現在客戶系統或帳戶,持牌法團仍須評估及管理相關風險。證監會指出,曾就其他持牌法團類似問題採取多項執法行動並作提醒,正大其後仍未審查系統,顯示既有監管提示不會取代法團自身整改責任。紀律處分同時針對法團及未履行職責的高級管理人員;合作及無過往紀律紀錄是處分考慮因素,但未免除責任。
內控提示:·建立客戶自設系統接入前的審查、測試、批准及定期覆核流程,並保留結果和例外處理紀錄。·監控系統須涵蓋API及客戶端交易活動,設定可識別同秒同價對敲式指示、頻密交易及異常模式的警示與跟進程序。·對存款與客戶申報財政狀況不相稱的帳戶,及時查詢資金來源、財政狀況及交易原因,保存查詢、回覆和風險處置證據。·定期檢視無牌活動、代名人帳戶安排及未經授權使用帳戶等風險,並記錄升級處理及補救。
RO行動清單:·立即盤點客戶自設系統、API連接及相關客戶,核實審查、測試和停用狀態。·抽查高頻及異常存款帳戶,確認警示、查詢、調查和結案紀錄完整。·由RO與合規、資訊科技及風險管理職能共同檢視監察控制是否有效,向高級管理層報告缺口及整改時限。
風險提示:未偵測到異常,不代表風險已受控;口頭聲稱曾查詢但沒有紀錄,難以證明已適當處理風險。客戶系統由客戶開發或指定,並不消除經紀商對接入及使用情況的監控責任。相關後果包括法團罰款及譴責,以及負責人員牌照被暫時吊銷;不充分的監控亦可能損害市場信心與廉潔穩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