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唱高散貨」(pump-and-dump)係近五年香港執法最密集嘅市場犯罪類型——騙徒用社交媒體唱好細價股 → 散戶接貨推高股價 → 莊家高位派貨 → 股價崩塌。2022–2023 年間,SFC 同 ICAC 進行咗歷來最大規模嘅聯合行動:動員超過 190 名人員、搜查 50 個處所、拘捕數十人——包括上市公司主席同經紀行 RO。呢種犯罪可怕之處在於:佢將金融操縱同電訊詐騙合體,受害者以為自己係「聽專家貼士」而唔係被呃。
一、事件還原
最大型嘅行動喺 2022 年 11 月:SFC 同 ICAC 動員 120+ 證監人員、70+ 廉署人員,搜查 50 個處所,拘捕 8 人——包括一間上市公司主席同兩間經紀行嘅負責人員(RO)。該集團涉嫌操縱 6 間上市公司股價,非法收益估計 1.91 億港元。之後 2023 年 3–4 月再有拘捕,另一個集團(譚中維等 20 人)被檢控,凍結資產 6.5 億。
呢啲集團嘅「產品」係假投資貼士:喺 WhatsApp、Facebook、Telegram 開群組,用假嘅「分析師」「老師」身份唱好某隻細價股——通常係市值細、流通量低、莊家已經持重倉嘅股。散戶見群入面其他人「賺咗」(其實都係莊家嘅假戶口),跟入,股價升,莊家派貨——成個過程可以快至幾個星期。
二、點解咁大爭議
- 「內鬼」令監控失效:正常嘅操縱監控靠經紀行申報異常交易——但如果經紀行 RO 本身就係集團成員,申報就唔會出現。呢單案顯示:金融監管嘅第一道防線(中介人自身合規)可以被收買。
- 社交媒體冇人管:WhatsApp/FB 群組唔係「公眾通訊」嘅傳統定義——SFO 對「向公眾發出買賣邀請」嘅規管,喺私密群組場景執行困難。騙徒就係用咗呢個縫。
- 受害者係「自願」嘅:散戶係自己撳掣買——冇人逼佢。呢種「自我選擇嘅被騙」令追討同舉證都難:佢哋係咪「被誘導」?「專家貼士」同「操縱訊息」嘅界線喺邊?
- 細價股生態:呢啲騙局集中喺細價股——流通量低、股權集中、基本因素弱——某程度係香港市場結構縱容咗嘅產物。點解唔提高細價股嘅監管門檻?
三、法例同監管分析
唱高散貨同時觸犯多條線:
| 法律工具 | 針對環節 |
|---|---|
| SFO s.295/296(虛假交易) | 莊家囤貨同互相買賣造市嘅階段 |
| SFO s.298(披露虛假資料) | 「老師」唱好時提供嘅誤導資料 |
| SFO s.300(欺詐) | 成個 scheme 嘅欺詐本質——最高罰 1,000 萬+囚 10 年 |
| 《盜竊罪條例》/ 洗黑錢 | 資金清洗同收益轉移——ICAC 參與嘅原因 |
| 《電訊條例》/ 網絡安全 | 假訊息發送嘅技術層面(較少用) |
值得留意嘅係執法模式嘅改變:呢啲唔係 SFC 單獨處理——係同 ICAC 聯合行動。因為騙局嘅後半段(洗錢、賄賂經紀人員)係廉署嘅地盤。呢個跨機構模式顯示:現代金融犯罪已經係「金融+貪污+電訊詐騙」嘅混合體,單一監管者搞唔掂。
規 Sir 觀點
唱高散貨案最深刻嘅啟示係:合規嘅第一道防線——中介人自己——係可以崩壞嘅。我哋成日假設經紀行 RO、上市公司主席係「制度內嘅人」,但呢啲案顯示佢哋可以係集團成員。對監管設計嘅啟示係:唔好只信中介人嘅自我申報,要有跨機構嘅數據比對——例如邊啲股票嘅成交量異常但冇相應嘅經紀行申報,本身就係紅旗。對投資者嘅啟示更簡單:任何「群組老師貼士」都係危險訊號——真嘅專業人士唔會喺 WhatsApp 群派貼士。
四、合規啟示
- 經紀行內控要覆蓋 RO:唔好淨係監控前線員工——RO 同高層嘅交易戶口都要睇;呢啲案入面 RO 係犯案者
- 上市公司秘書角色:主席牽涉操縱嘅公司,公司秘書同審核委員會點解冇發現?內控要對最高層有效
- 客戶盡調要睇「群組」:散戶經社交媒體群組入金嘅 pattern(短時間內大量細額轉帳),經紀行反洗錢系統應該 flag
- 細價股特別盡調:市值 <5 億 + 股權集中 + 交投突然抽升——呢三個訊號齊,做投資前要特別小心
五、官方來源同報道
| 文件/報道 | 連結 |
|---|---|
| SFC/ICAC — 聯合行動新聞稿(2022.11) | sfc.hk ↗ |
| SFC/ICAC — 第二輪拘捕(2023.04) | sfc.hk ↗ |
| SFC — 檢控 20 人集團新聞稿 | sfc.hk ↗ |
| 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 XIII/XIV 部 | elegislation.gov.hk ↗ |
| 商報 — 相關報道 | hkcd.com.hk 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