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 Sir 問答台
你 · DAVID
客戶投訴我哋持牌法團嘅銷售手法,SFC 嚟信要求解釋,要點覆?
示範情境 · DEMO
SFC 來函回覆方案
FILE / SFC-INQ-0042 · 引註已核對
根據《操守準則》一般原則及第 12 章,持牌法團須設有有效嘅投訴處理程序,並須適時、全面地回應監管機構嘅查詢。以下係為你預備嘅四步回覆方案:
引註 01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》· 一般原則 2 及第 12.3 段
版本2026 年 1 月版本 · sfc.hk 官方原文 ↗
規 Sir 嘅輸出屬初步合規意見,僅供參考;最終文本應由合規負責人或律師複核。如 SFC 來函附有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 378 條保密通知,貼上內容前請先核實你嘅披露權限。你嘅查詢內容會保密處理,詳見私隱政策。